瀟湘晨報綜合 一男子為償還債務(wù),竟動起了歪腦筋,策劃著如何騙取堂姐的錢財……6月28日,長沙市望城區(qū)人民法院在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這則案例。
2017年,男子張某在湖南某房地產(chǎn)公司上班,其堂姐張女士欲在長沙購買一套房子,委托張某幫忙留意房源信息。
之后,張某帶張女士看過數(shù)套房屋,張女士表示自己比較中意望城區(qū)某小區(qū)的房屋戶型,張某便四處打聽同戶型的房源信息,不久后得到消息說該小區(qū)19棟的范女士想出售房屋。于是,張某花十元購買了小區(qū)樓盤的戶主信息,從中找到并撥打了范女士的手機號碼,但是電話并未打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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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此同時,因為賭博,張某負債累累。為了還債,他的腦海中浮現(xiàn)出一個大膽的計劃。
張某事先加入了一個辦假證的群,在群里聯(lián)系假證制作人員,偽造了范女士的不動產(chǎn)權(quán)證書和稅收轉(zhuǎn)賬專用完稅證。后又對張女士謊稱有同戶型的戶主委托其出售房屋,約好張女士一起去看房子。
由于房屋中介的身份,加之張某聲稱是房主委托賣房的,所以張某很容易從物業(yè)處借來了鑰匙。看完房屋后,張女士夫婦很滿意,張某便勸他們早做決定。
幾天后,張女士前往張某所在公司簽訂購房合同,張某向張女士出示了假房產(chǎn)證,張女士信以為真,張某趁機要求張女士支付首付金40萬元。
在“另辟蹊徑”收到這筆不義之財后,張某將這筆“首付金”全部用于自己還債和賭博。而當張女士多次向張某詢問辦理過戶事宜時,張某屢次找借口拖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(xù)。張女士這才發(fā)現(xiàn)自己被騙,幾番前往張某所在公司,要求其退錢。迫于壓力之下,張某東拼西湊退給了張女士7.5萬元,之后便更換了手機號碼,跑到外地逃債。
數(shù)月后,張某被公安機關(guān)抓獲,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,同時賠償了張女士的損失,取得了諒解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(gòu)房屋出售信息,通過與被害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,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詐騙罪,應(yīng)依法懲處。被告人張某被傳喚到案后,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和從寬處理。同時,被告人張某賠償了被害人損失,并取得了其諒解,酌情從輕處罰。
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緩刑五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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